规划咨询、设计项目管理办法
1.目的
对规划咨询、设计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控制,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果符合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规划咨询、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的管理。
3 职责
3.1总经理
负责项目的联系确认,对规划咨询设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3.2总工程师
负责项目的技术质量把关,对规划咨询、设计项目进行审核。
3.3工程设计部
1.负责规划咨询、设计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规划咨询、设计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进度检查及控制;
3.负责项目资料的归档管理。
4 工作程序
4.1项目的确认
按本公司《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程序》的规定对项目进行获取和确认。
4.2项目的下达
根据合同或委托书的规定,由规划部、工程设计部经理指定项目负责人,同时下达“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的范围、目的、成果清单及其他要求。
4.3项目作业准备
前期工作主要包括成立规划咨询、设计项目实施组、 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 收集项目所需资料提出工程布局的初步方案等。
1.相关资源准备:
1)技术文件:由项目负责人收集和准备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作为项目实施的技术依据。2)设备、物资的配备:由测绘部准备GPS、地质罗盘、相机等,并确保精度符合要求。
2.现场踏勘确认:
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到现场进行必要踏勘,全面熟悉土地整理区域的地形地貌、了解整理区的基础设施使用情况和土地利用结构、作物种植及生产效果、的灌溉水源与排水方式等。 特别要对可研报告提出的工程布局方案进行实地模拟“放样”的可行性论证。
3.收集资料:
1)针对性就是根据规划咨询、设计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有的放矢的地收集资料。
2)现势性就是要求收集最近最新的资料。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要求以国土资源管理
部门提供的上年度的土地统计、变更、资料为准。
3)有效性就是要求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法律责任。
4.提出工程初步布局方案
通过实地踏勘以及与当地群众的交流, 设计人员应该根据政策和要求,初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项目工程布局设想,要使这个设想变成具有可操作性和整理区政府以及农民认可的设计方案。 应该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并邀请有关部门的专家和农民代表,共同讨论并形成土地整理工程布局方案。方案一旦确定,即成为深化完善和进行单体工程设计的依据。
4.4规划咨询、设计项目报告编制
1.地形测量:如需进行地形测量,由测绘部按要求进行测量,采取全站仪、GPS等进行测量数量的采集,并形成地形图。在编制报告之前,项目实施组应当分析测绘部提供项目区测绘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
2、根据规范、规程和实地踏勘情况组织编制规划咨询、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设计人员必须全面阅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掌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关键内容如项目合法性、安全性、建设规模与土地利用结构、新增耕地比例、灌溉水源、排水方式、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内容与工程布局、投资结构等。此外, 设计人员要重视涉及到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布局方案、投资等方面的内容。
3.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由项目设计人员进行修订完善后,提交总工办,由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审查,保留“项目审查意见表”,并由设计人员进行修订完善。
4.5规划咨询、设计项目报告提交
由工程设计部项目经理联系顾客(委托方)提交项目报告。由委托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相关评审意见,由项目实施组进行修订完善后根据委托方(顾客)的规定进行编制、排版的打印、装订。
4.6资料归档
项目最终成果完成后,由项目实施组整理项目的全部资料,给总工办进行交接归档,规划部填写“归档资料登记表”。
5.相关文件
1、《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程》(TD/T1045-2016);
2、《土地整治权属调整规程》(TD/T1046-2016);
3、《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程》(TD/T1047-2016);
4、《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
5、《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程》(TD/T1049-2016);
6、《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TD/T1037-2013);
7、《土地整治重大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8-2013);
8、《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
9、《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2013);
10、《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
11、《土地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规范》(TD/T1042-2013);
12、《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13);
13、《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
1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15、《甘肃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GTJ01-10);
1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
1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1995);
18、《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3);
19、《农用地定级规程》(TD/T1005-2003);
20、《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21、《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
2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甘肃省补充定额》(试行)。
6.相关记录
1、项目任务书;
2、项目审查意见表;
3、成果交接单;
4、归档资料登记表。